关于公司部分资产报废处置的公告(更新后)
2020-12-29 16:00 点击:
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2020-070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资产报废处置的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部分资产报废处置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部分资产报废处置概述及审批程序
为真实反映公司资产及财务状况,2020 年末,公司财务部及相关部门对相
关资产进行了盘点、核实和清查,拟对部分已过期、近有效期及目检不合格品较
多的存货进行报废处置。本次报废处置的存货原值为 319 万元,2019 年已对该
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57 万元,预计减少 2020 年净利润 262 万元。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已将因老化且无法修复以及技术淘汰的部分固定资产
及因过期等原因的部分存货进行报废处置。其中,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损失为 195
万元,存货报废处置损失为 38 万元。截至目前,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处置报
废资产产生的损失合计为 49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 20.0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部分资产报废处置事项
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
本次部分资产报废处置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作出了合理性的
说明,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均同意本次部分资产报废处置事项。
二、本次部分资产报废处置合理性的说明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资产报废处置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
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部分存货报废后,公司财
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及财务状况,有助于提供更
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本次部分资产报废处置事项,预计公司 2020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减少 262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减少 262 万元。公司本次部
分资产报废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
准。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部分资产报废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部分资产报废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制度,报废处置
的依据较为充分,更加公允、客观的反映了公司的资产及财务状况,使公司的会
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我们同意本次部分资产报废处置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认真核查公
司本次部分资产报废处置的情况,认为本次资产报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董事会就该资产报废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部分资产报废处置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资产报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
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报废处置依据充分,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及财务
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部分资
产报废处置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双成药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双成药业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双成药业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双成药业监事会关于公司部分资产报废处置合理性的说明》;
5、《双成药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部分资产报废处置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9 日
查看公告全文...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资产报废处置的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部分资产报废处置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部分资产报废处置概述及审批程序
为真实反映公司资产及财务状况,2020 年末,公司财务部及相关部门对相
关资产进行了盘点、核实和清查,拟对部分已过期、近有效期及目检不合格品较
多的存货进行报废处置。本次报废处置的存货原值为 319 万元,2019 年已对该
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57 万元,预计减少 2020 年净利润 262 万元。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已将因老化且无法修复以及技术淘汰的部分固定资产
及因过期等原因的部分存货进行报废处置。其中,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损失为 195
万元,存货报废处置损失为 38 万元。截至目前,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处置报
废资产产生的损失合计为 49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 20.0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部分资产报废处置事项
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
本次部分资产报废处置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作出了合理性的
说明,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均同意本次部分资产报废处置事项。
二、本次部分资产报废处置合理性的说明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资产报废处置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
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部分存货报废后,公司财
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及财务状况,有助于提供更
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本次部分资产报废处置事项,预计公司 2020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减少 262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减少 262 万元。公司本次部
分资产报废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
准。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部分资产报废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部分资产报废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制度,报废处置
的依据较为充分,更加公允、客观的反映了公司的资产及财务状况,使公司的会
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我们同意本次部分资产报废处置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认真核查公
司本次部分资产报废处置的情况,认为本次资产报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董事会就该资产报废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部分资产报废处置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资产报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
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报废处置依据充分,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及财务
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部分资
产报废处置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双成药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双成药业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双成药业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双成药业监事会关于公司部分资产报废处置合理性的说明》;
5、《双成药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部分资产报废处置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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